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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作者:奧利佛.薩克斯(Oliver Sacks )
譯者:孫秀惠
出版社:天下文化

(英文原名應為【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and other clinical tales】,但因太常放在標題不好看於是裁短了一點。)


  若要我指出在《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最令我震驚的一部,我想該是〈第一部:不足〉,而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當屬用以書名的第一章【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

  故事敘說一位音樂家,皮博士,他無法辨識旁人的臉孔,甚至會把沒有生命的物體當作人。當學生安靜地站在他面前時,他無法認出對方;在街上散步時,則會和藹地輕拍消防栓或停車計時器的頂部,彷彿它們是可愛的孩童;他甚至會和家具上的雕花扶手閒話家常,並在等待許久後仍得不到回應而錯愕。

  然而他本人卻不覺得事態有何嚴重,被轉至奧立佛.薩克斯,本書作者,同時也是位神經科醫師診下,他的問題才受到關注。

  薩克斯醫師發現,皮博士在說話時,目光會在對方的個別部位間流轉,沒有辦法觀察說話對象的整個臉部表情。他的視力良好,能夠「看見」東西,只是有時放在他左邊的東西他會找不到。顯然,他右腦的健康狀況似乎出了問題。若是給他一本旅遊雜誌,請他敘述書中照片,他會告訴你細節,卻無法給出風景的全貌。做完反射能力的檢查後,皮博士甚至忘了把鞋穿回去,正確一點來說:他根本就分不清楚鞋子和自己的腳,當然更不明白鞋子究竟穿好了沒有。甚至,他竟然錯把太太的頭當作帽子戴上握起想戴上。但這些令人費解的事似乎並未造成他的困擾,他甚至不覺得有什麼奇怪。

  於是薩克斯醫師決定觀察皮博士在熟悉環境裡的情況。首先邀請皮博士獻唱一曲,藉以檢測他的顳葉處理音感的部份,結果正常。接著,幾個立體模型也證明抽象形狀的理解對皮博士來說不成障礙。他能夠辨識的出撲克牌人型、漫畫裡誇張的人物形象,但是當一幕無聲感情戲影片出現在電視上時,他卻完全無法描述角色的表情、情緒,甚至是性別。當被交予家人、好友還有自己的照片,他沒有辦法從任何一張照片中認出半個人,連自己也同樣陌生,只有其中兩個人因為醒目的特徵而被指認出來。臉孔對他來說不再具有意義,而只是一連串特徵的組合。無生物也是同樣狀況:一朵新鮮紅玫瑰在他眼中是「大約六寸長,有紅色的迴旋形狀,貼有一條綠色的線狀物」的東西,而手套則是:「一片連續的表面把自己包起來,還有五個小袋子」,他能描述,卻不能指認出該項物品或其用處,直到他運用其他感覺明白手中的物品,豁然開朗的樣子彷彿從抽象世界裡脫出回到現實。屋裡牆上的畫作,由寫實具體逐漸轉向抽象表現,到最後只有混亂的線條與斑點。薩克斯醫師認為這些畫作某種程度上來說可當作皮博士病史的展示──他正逐漸失去現實感,只剩下想像。

  皮博士的案例,連薩克斯醫師也無法給予治療的方法。不過令人驚訝的是,理論上在生活中會產生諸多不便的皮博士卻有自己的一套應對方法。在從事日常例行時,他會哼起歌,順著歌曲的節奏,他竟然能順利無礙地完成每項工作──除非旋律被打斷。於是「充滿音符的生活」變成了醫師給他的最後一則處方籤。


  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隨時隨地在進行、在發生,因為太過於頻繁,所以我們總習以為常,把它們當作理所當然。例如像「辨認出工具,知道其功用並使用」,或者是讀出週遭人物的表情甚至是辨認出那個人的身分,諸如此類的事,如果有一天,全因為腦神經中的某處出了問題而停擺,那麼後果大概就會像皮博士那樣,甚至是更糟──畢竟我們可不是人人都像博士那般擁有良好的音樂素養。

  一個人的「世界」應該怎麼構成?從一出生,個體就開始和週遭的人事物建立起關係。我們學會分辨「我」與「其他」,也能了解「其他」之間的差異。我們對人、對物下定義,於是在我們眼中,物才會是物,人也才會是人。人與物都被我們下了定義,貼好了標籤,所以我們便能快速地辨認出對象;也正因為我們確認了對象(不論是人或是物)的身分,我們才能和它建立起正確的關係,憑藉著這些關係,我們的生活才得以順利進行。而在極短的時間內(例如一眼)判斷出對方的身分,這個動作完全是直覺性的,一般人不需要憑靠特徵,再將所有的特徵組合起來,才能辨別出人或物,這即是概觀。但是在皮博士身上,「概觀」的概念被打碎了,只剩下局部的、破碎的特徵。他眼中的玫瑰花不再有「花」的意義,只是一群特徵的組合。特徵和整體的連結一旦斷裂,那麼這個看似簡單、日常、不起眼的「辨認」動作便無法完成。「認不出東西」這件事有多嚴重?稍微想像一下就能夠得到答案:一早起床,到了浴室想刷牙,拿著刮鬍刀卻誤以為是牙刷──真糟,才起床不到一分鐘就見血了,更別提那天剩餘的時間還會發生其他什麼更慘烈的事。

  然而,人類在做的並不只是判斷身份而已。在過程中,我們具有個人色彩的「心智」會為對象加諸情感,也讓我們理解該如何與對象互動。故事裡的皮博士看著無聲電影,卻沒有辦法理解影片中的任何一個角色臉上的表情。人是群居性動物,我們依靠著彼此維生,因此,學會閱讀他人的情緒變成了必要的生存技巧之一。失去這種技能,我們便不懂得該怎麼適當地回應,不可避免地會變成一座無法溝通的孤島。沒有了與外界的交流,猶如受困於自己的牢籠,精神錯亂的命運在所難免。

  失去了具象的世界,又是怎麼樣的景況?看見的淨是「定義錯誤」或是「缺乏定義」的事物,對皮博士而言,「具象」已經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和「具象」對應的「抽象」。他能夠下棋、繪畫(當然是表現自身情緒的抽象畫),能歌唱也能演奏,這些抽象的計算與表現構築了他僅剩的世界,成為他的支柱。如果連這點也失去的話,我想,精神崩潰就會是唯一下場了。然而,皮博士對自己的病徵並沒有感覺。我不由得猜想,「意識到自己生病了」或是「意識到自己做錯事」,這樣子的概念是屬於具象範疇,而世界裡只剩下抽象概念的博士自然不受其擾。對比薩克斯醫師提到的另外一位情況完全相反(只剩下具象而毫無抽象概念)的案例──病人明白自己正遭蒙著巨大的痛苦,這樣子的依舊樂天的皮博士,真不知該說是幸運亦或是不幸呢?

  即便如此,某種程度上來說,皮博士依舊是幸運的。他最熱愛的音樂恰好屬於抽象的概念,還在他只剩下一半的生活中,甚至成為他生活上,同時也是靈魂上的倚靠。

  「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一直很喜歡這句話。皮博士的身體因為自己的「不足」,而發展出替代補償的方法,即便這個方法有時候會失效,但卻能讓他恢復部分的生活。他擁抱了一生的音樂與律動性成為他生命最後的救贖,讓即使是失去了一半世界的人,卻仍舊能面帶微笑地活下去,令我不得不讚嘆生命的偉大。

  人的生命,是一連串的微小細節環環相扣而成。運作是如此奇妙。如果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差錯,改變的不只是一小部份,或許會是整個人生。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讓我反思,身為一個人,一個健康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是何等的幸福。珍惜,而後反饋,這才是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

為什麼這篇心得會這麼長咧?因為這是我的普心心得報告。XD
所以很正式,所以沒那麼有趣。
不過書很棒是真的。
然後,莊蟲,我沒有*都*在看怪書。
(至於封面太小?沒辦法,宿舍沒有掃瞄機)

20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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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屬於相愛的人【Schilf】



作者:尤麗.策(Juli Zeh)
譯者:唐薇
出版社:究竟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22日


推薦給:喜歡物理的人、喜歡哲學的人、喜歡美麗筆調的人、喜歡曖昧BL的人


  凶殺案發生了,但這卻不是一本推理小說(對不起推理狂,讓你失望了)。如果物理沒有高中程度的讀者可能會比較難理解作者引用的理論究竟在講述些什麼(當然,如果你願意勤查資料的話,你的收穫會很多),雖然說就算有高中程度,如果沒有小心地閱讀,還是很容易陷入思緒混亂的地步。不過作者/譯者的文筆十分優美,若是純粹欣賞由文字架構出來的世界,也不失為一種樂趣。

  這是一樁悲劇。數學家、物理學家都太執著於計算,卻容易忘了人性常常並不能以數據表示出來,畢竟人類成為例外的可能性太高了。

     The human behavior is rarely, if ever, elegant.
     人類行為很少,甚至不會,很完美。
                    --Larry Fleinhardt 【Numb3rs】


  Charlie獲得的是一次失敗,奧斯卡得到的則是生命的消逝。他高估了自己,也高估了薩巴斯提昂。像是宇宙同時在嘲笑人類的渺小,即便是天才也沒有辦法傲視人生。

  薩巴斯提昂的平行宇宙觀在篤信直線時間的奧斯卡眼中是個笑話,只是逃避現實的藉口。因為是天才,所以寂寞,所以更不願意放棄好不容易遇到的、能夠相知相惜的夥伴。但正是這種太過執著的渴求,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殺了人所以該死?探長用生命去換一個答案,也換給物理學家最後的一次機會。無辜的人一直都是無辜的,只是,在生命的道路上,誰又不無辜?



  親愛的,量子力學還記得多少?近代物理裡最讓人瞠目結舌的一門理論--觀測者與被觀測者之間的交互影響。(當然還有該死的測不準原理:簡直像是原子對科學家的惡作劇)翻閱這本小說彷彿再把高中最末段的物理課複習一次。

  它並不是一本推理小說,也不是一本標準的物理小說。卻深得我心。如果你願意靜下來,好好用舌尖品嚐書中的每一個字詞,那麼我相信,它也能得到你的心。

  誰能解釋世界,世界就屬於誰。


  好啦,亂說話時間又到了。

  這本書的腐味還真不是簡單兩個字能夠形容的。最可怕的大概是接近結尾的這句:薩巴斯提昂和奧斯卡是否抱在一起。(天哪原來最大的腐人是探長大人)劇透反白:基本上就是天才奧斯卡誰都看不上,好不容易遇見了一個認為匹配的上自己的薩巴斯提昂,結果卻因物理理念不和而分道揚鑣。薩巴斯提昂結婚生子,奧斯卡不爽,但也沒辦法做什麼(除了跟對方老婆美可針鋒相對外)。有天薩巴斯提昂終於因為奧斯卡的計謀而差點妻離子散時,奧斯卡提出私奔邀約(還讓他帶兒子呢真貼心),沒想到對方不領情,雙方不歡而散。經過幾番波哲,最後終於在結尾有情人終成眷屬。(巴)
因為是物理學家所以才可以這麼超過嗎?!(指)


最閃的大概是以下這段:

他們一齊起立,奧斯卡走到黑板的右端,薩巴斯提昂略一猶豫後,走到黑板的左端,他們把長襬衣服搭在肩上,用一隻手拉住,而另一隻手越過擋板去搶粉筆,然後他們開始瘋了似的狂寫,奧斯卡從後往前寫,薩巴斯提昂從前往後寫。粉筆伴隨著公式的增長發出刺耳的聲音,除此之外,教室裡什麼聲音也沒有,即便當他們的手在最下面一行的中間碰到一起時,還是很安靜。觀眾中有些面孔在傳播微笑。奧斯卡寫完最後一個「λ」後,用鼓掌的動作拍掉了手上的粉筆灰。其間小紅帽站在他們身後,半張著嘴看著那條公式長廊,好像一個徒步旅行者在驚歎令人目眩的美景。奧斯卡轉身用瘦削的手指輕叩他的肩膀,好像把他當成了三角鐵,想用他奏樂。

「您知不知道剛才我們證明了什麼,教授?」

他的聲音飽滿而響亮,小紅帽出神過甚,無法回答。

「物理屬於相愛的人。」


--節錄自:中文版第22頁。


  好啦,所以,如果你非常想被物理學家的愛情閃一下的話,就快去找來看吧!

  記得,《物理屬於相愛的人》。



2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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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邏輯課【Obedience】



作者:威爾.拉凡德(Will Lavender)
譯者:吳宜潔.曉陽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8年09月07日

地雷大警告,不想被炸請勿點選READ MORE。

  失控的邏輯課,失控的推理,失控的讀者,失控的我。

  如果開學上課的第一天,教授踩進教室,就丟了一個案件給你,告訴你,這學期只要負責把這件案子解出來,就可以高分過關,你會興致勃勃地接受還是想退選?而當這件案子又有了時間限制:六個星期,解出來,或者女孩就會死,你還想繼續修這門課嗎?

  最初是抱著讀偵探小說的心態看的(所以到最後被耍了還是有點無語),嘗試陪著主角瑪莉把案情抽絲剝繭,結果卻發現事情真的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簡單(也不是那麼複雜)。

  時間、地點、人物、動機。第一堂課教授便開宗明義點出推理的四要素,把讀者帶上了推理小說的軌道。但隨著故事的推演,會發現,案件再也不只是案件。學生試著扮演偵探獨立調查,卻沒發現自己全是被人牽著鼻子走。

  當一個人,一個你相信的人,告訴你一個女孩命在旦夕,你相信他說的話幾分?當你發現或許還有一個女孩遭遇不測,你會選擇伸出援手,還是撒手離開?How far would you go for someone you don't even know?

  後來伊莉莎白說,這不過是個實驗,要看看人會否「為一個素未謀面的人付出關心」。見鬼,這個實驗是做過弊的。你最好的朋友平白出現在教授發的線索照片上,誰能夠任意抽手離開?一個和你教授作業相符的女孩來到你面前,蹭在你懷中(即便你醉得不省人事),你能夠說這不過是天大的巧合?這些理由都太過私人化且針對,有失科學性。

  也或許科學依牽扯到人性就很難客觀了。

  似乎忘了說,最討厭看到推理小說的結局原來是場陰謀。或許是被古典推理小說慣壞了,感覺陰謀都是別人設計好的,就不再像是作者在和讀者鬥智,而是作者作弊地畫了圈套給讀者跳。較勁較量的緊張感不見了,也不沒有兇手計謀被偵探穿破的恍悟,相較之下,感覺就不再那麼吸引我了。

  原來這門邏輯課教授的不是邏輯推理,而是人性。



P.S 如果就推理小說的角度,並不推;但就研究人性的觀點來說,是OK的一本小說。


2009.1.20 這本書封面比較漂亮我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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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店招牌菜【The Specialty Of The House】



作者:史丹利‧艾林(Stanley Ellin )
譯者:柯翠蓮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7年04月13日


  或許,毛骨悚然的不是血腥,而是字裡行間洩漏的黑色陰森氣氛。

  史丹利‧艾林的短篇小說像平鋪的窄道,在最後一刻倏然開闊,或許或讓讀者有些不知所措,但是停下好好思考過後,卻又覺得韻味雋永。他告訴你事情的經過,然後在結尾的前一刻放手,讓你自己想像之後究竟發生了什麼。可能你猛然像個剛學步的嬰孩,爸爸的手一鬆,你就跌跌撞撞;但,請再閱讀一次故事。不要放過每個細節、每個字。

  然後,故事的結局就在那裡了。


不說過程只推薦

〈本店招牌菜〉

〈傀儡〉

〈阿部畢井然有序的世界〉

〈棋逢對手〉

〈抉擇時刻〉

  會把最後一篇劃掉的原因是,突然間和前面每一篇的風格截然不同,一下子沒有調適過來,就又有點TDK式無語出現。



2008.7.31 好短好短的心得,我知道,我也很討厭;但是真的不願意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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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預兆【Good Omens】



作者:尼爾.蓋曼(Neil Gaiman)、泰瑞.普萊契(Terry Pratchett)
譯者:謝靜雯
出版社:繆思
出版日期:2008年05月29日


好預兆:女巫阿格妮斯‧納特良準預言集
【Good Omens: The Nice and Accurate Prophecies of Agnes Nutter, Witch】

  這本書的全名應該是這個樣子,但是太長了,打在標題會特別凸出,所以這樣就好。

  那天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有點瘋狂,畢竟在颱風天殺到高雄去就為了看場電影實在不像我的作風(我得說,人來瘋這種事通常只會出現在家裡頭)。嗑完【黑暗騎士】後自己無語到一種驚恐的地步(不是說電影差,起碼就我的評分來說不到爛片的地步,但是踩進放映廳前確實以為走出來會有很多感想),這時候那張快到期的誠品折價卷就成了撫慰人心的好東西。用力把中文版【好預兆】拖回家來彌補受傷的心靈,我不得不說,這真是個好選擇。

  事實上,現在有點慶幸當時原文版賣完了,否則這本超多註釋(聽說有302個,沒認真數過)和雙關語的歡樂小說不知道何時才看的完。

  你有沒有想像過,世界末日到來的那一天?雷電交加、狂風暴雨、天崩地裂,外頭一片鬼哭狼嚎、生靈塗炭,沒有人能幸免於難……

  可是等等,那是怎麼造成的啊?

  讓人類尼爾‧蓋曼與泰瑞‧普萊契來告訴你這是怎麼發生的。(是的,上述的這些全部都有,除了最後一項;但是它還有許多其它的啊)


偉大的作者大人合照,左:泰瑞‧普萊契;右:尼爾‧蓋曼


  雖然說是衝著蓋曼先生的大名把書抱回家的(好像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子噢),但是不得不說我比較愛都是普萊契先生的點!(雖然說答錄機那裡讓我笑倒在枕頭上打滾)整本書的場景切換快的跳TONE,卻很自然;就像一部惡搞電影,但是劇本太流利,一切就這麼順暢的發生了,所以你壓根兒就不覺得奇怪!角色一個個冒出來,然後一個個被作者擺平,不管是串場的、龍套的、配角的、主演的……全部都像少根筋那樣引人發噱。(說真的,誰能指出正常的角色……好吧,楊恩先生可能算一個)

  其實,光從前言就可以開始笑了。畢竟,有哪個作者會說自己的書適合掉到浴缸裡啊!?

  書本裡討喜的角色太多了,但是最搶眼的大概就是那對閃光無限的惡魔&天使搭檔。一個為了找地方擺珍藏的書,開了家二手書店卻想盡辦法不讓客人進門(又:附在人身上問路這點太絕了);另一個在躲避追捕的時候無所不用其極(相信我,他真的什麼都用了),任何卡帶在拉呼拉呼的黑色賓利上放兩個星期後全部自動唱成Queens。兩個人沒事還會喝點小酒、約個小會,交流一下近來生活(任務執行)心得。

  克羅里衝入火場的樣子真是讓人感動灑花「進來啊,天使。」這句更是閃光無限。(摸出墨鏡戴上)

  如果你是欣賞英式幽默的讀者,好了,拿到書你就可以開始用力笑了。如果世界末日真的像書上所寫得這樣來臨過,那我只能說,英國人,你們真的好樣的。(拇指)


此書還適合:接受中度宗教惡搞/生活缺乏歡樂者。


有點想買的英文版雙封面


延伸閱讀:
【好預兆】歡樂版的天魔
同人【Good Omens】天使與惡魔
好預兆(Good Omens) (推薦:原作作者加寫的短文)


P.S 誰知道中文版部分段落上出現的黑色小蝙蝠用意為何啊?好好奇哦……
P.P.S 摺頁裡尼爾蓋曼的照片好看到一個過份;黑白照在西方人身上總是效果滿分,一定是五官分明街道背景太好看的緣故。



2008.7.31 笑點要是寫完就會少了很多樂趣,因為剛看完書所以也有點瘋言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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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骸線索【All That Remains】



作者:派翠西亞‧康薇爾
譯者:藍目路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0年05月05日


  或許是接觸CSI太頻繁的緣故,阿嘉莎.克莉絲蒂從人性角度下手的偵探小說始終沒有辦法深刻影響我。(但倒是被她的藥學背景及在火車上為每個乘客撰寫想像生平的習慣吸引)凱‧史卡佩塔絕對不是那種「抽著版煙夸夸其談的安樂椅神探」。

  她不相信空談,因為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會說謊、會隱瞞。
  她相信證據,即使屍體只剩殘骸。就像每個信仰科學的科學家,她不迷信通靈,但是不介意當做參考依據。

  當死者的母親是一位深具政壇影響力的人物時,她的被害,究竟是政治目的手下的犧牲者,還是不幸被殺人狂盯上的倒楣獵物?
  我討厭政治,就像吉姆‧布瑞斯討厭媒體那樣。反感卻無法抵抗。在權力裡,每個人都骯髒。
  珮德‧哈韋動用自己的關係來獲取女兒謀殺案的消息,那麼柴尼家呢?他們也是被害者家屬,也會想知道案情發展,但是他們能怎麼辦?
  就像我厭煩媒體,他們總是決定誰的死亡價值高低。每個被害者難道都不是父母親的孩子,每個喪失都是心痛和淚水。CM裡讓我不適的場景之一就是告知被害者家屬。
  「他不只是黛比的男友,他有名字,他叫弗瑞德‧柴尼,他是我兒子!」

  事實上,這本書給我的感覺就像「CSI特別加長版」。她看纖維、看指紋、看彈殼子彈,也看DNA。(雖然DNA的部分會讓你覺得小葛跑PCR的速度相較起來簡直是光速)在職位上打滾多年的凱,理所當然累積不少人脈,但她所認識的那些人的身分合情合理,在劇情上也不會覺得突兀怪異。(對比起來,池袋偵探真島誠簡直就是個超級好運+沒路用全靠人脈的小混混)

  雖然說好運這個成分確實在破案關鍵中參雜不少,但是世界上巧合確實也很多。(不要相信吉爾‧葛瑞森,巧合的確存在,但不會多到毛骨悚然的地步,像CSI第八季就多到有點鬼扯,不過因為很歡樂所以還是很愛)

  在探案過程中,隨著新事證的出現,讀者可以一步步地推測兇手可能的模樣。派翠西亞‧康薇爾不是阿嘉莎.克莉絲蒂,這也不是在拍CSI,沒有範圍嫌疑犯;比較像CM,兇手不一定是出現過的人,他可能是任何人。這點也凸顯了現實犯罪的真實性:你該怎麼從地球表面縮小範圍,圈出幾個可能犯案的人士,最後才是兇嫌。

  凱‧史卡佩塔並不自詡偵探,她以法醫的身分說話,以科學家的身分討論。她不像白羅或瑪波小姐,或是福爾摩斯,她沒有架子,她和馬里諾交換意見與猜測,他們對談,拼湊出案情可能的發生經過,用科學的方法解釋現象。不會有人在她身旁驚嘆與崇拜:「妳怎麼知道的?」她不享受這種光環。她只是想找出兇手,因為沒有一個人在這樣傷害過這麼多孩子後還能逍遙法外。她不自豪破案,因為那正是她在做的,她是個法醫,她為司法服務,她為無辜的人服務。

  『如果胡佛(擔任1924-72 FBI局長)要你有妻子和孩子,就不會給你盾牌徽章。』

  世界上的發生的犯罪案件遠比我們想像中的多。(根據CM裡的說法是,只有1%的案件會上報)就算我們有了這麼多犧牲私生活的探員在努力,送進來的相關文件卻仍永遠比偵破的多。很多人從地球上消失,卻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除了殺愛他們的那個兇手。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很安全,以為犯罪的發生只是少數不幸人,不會落到自己頭上。但是每個被害者也都是這麼以為。誰又知道自己不會是下一場攻擊的受害人?

  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女性作者的緣故,這本結尾並沒有出現典型男性偵探(在這個版本裡是女法醫)與女性角色(同理,男性角色)有個「浪漫但點到為止」的結局。慶幸這點。


2008.7.23 偵探小說還是不好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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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費曼先生【Surely you're joking, Mr. Feyman】




  作者:理查.費曼(Richard P. Feynman)
  譯者:吳程遠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期:2005/05/19


  是不是每個偉大的科學家,都有一個不平凡的童年?

  我知道,他們一定會抗議,「才沒有呢,就像每一個小孩子的那樣。」真的嗎?我是指,真的每個小孩子都會把修理收音機和發明小玩意當作興趣嗎?

  別鬧了,費曼先生!(噢,我真的喜歡這個書名。)

  對於一個擁有科學頭腦的孩子來說,思考,並解決問題永遠是首要物件。他們喜歡想,喜歡找出不同的方法去完成一件事情--什麼能夠節省時間?什麼能夠節省力氣?

  我小時候也會幹一些瘋狂事兒,通常是為了解決和玩具遊戲遇到的問題。例如我曾用家裡的木製小板凳、膠帶和塑膠疊疊樂黏出一架彈珠檯,但是我不會把「修理某樣壞掉的東西」當作樂趣。除了可憐的小學生遇到自動鉛筆卡住的時候,才會研究一下,否則就沒有辦法繼續把功課寫完,這種類似的情況。

  台灣孩子比較好命(或是說可憐)的一點是,不太需要小小年紀就出門打工。美國孩子所受到的教育並不是這個樣子的。他們在國小就要早起出門送報,漆刷圍牆,或者在冬天裡鏟雪(這個我們真的做不到啦!哈),學習獨立自主,也更容易遇上很多生活周遭的問題,於是怎麼解決這些問題,變成他們日常的一部分:你想不到辦法,就別想賺零用錢。

  相較起西方孩子的獨立,台灣孩子在學校碰到的課題簡單(卻不一定比較容易)多了。宗旨很明確,只有一個:讀書,考試,成績。於是我們學會了回答考卷上的題目,卻不一定能夠將那些問題運用在生活上。例如我們都知道塑膠可以絕緣,在接電腦線路時,卻都會在被電到哇哇叫後,才想起自己忘了穿上塑膠拖鞋。左撇子記得用右手觸碰電路線,否則不小心觸電了,電流很容易直接穿過心臟,後果會很可怕。

  不過,儘管我的外籍英文老師Chris總笑我們台灣的孩子,只要會寫ABCD就可以考試了,(他是指選擇題)但說真的,即便是考選擇題,事情都沒有這麼簡單。(不然你以為全台灣的小孩都可以上台大念書啊?)雖然我承認,非選擇題的難度真的比較大,不過我還蠻喜歡蒐集資料寫報告的。(希望這句話不會像我國中說喜歡寫證明題到了高中卻恨死它一樣)台灣的教育真的需要更讓學生有寬裕的空間思考,不要再讓補習班氾濫了。


  我還沒住過宿舍,所以還不知道那是什麼感受。可是大學給我的感覺是人文萃聚的所在,會遇到很多來自不同地方的人,每個人的興趣、個性、作風都不一樣,會發生很多有趣的事,學到很多新鮮的見聞。一棟宿舍,甚至是一間寢室能夠發生什麼事?well, I'm quite looking forward to it!:)

  費曼把別寢的門偷走後,他說是他拆的,卻沒有人相信他說的是實話。有時候人哪,一旦相信了自己所相信的概念後,很難跳脫出來,會把自己困在框框裡,走不開。我也很容易這個樣子,鑽著牛角尖。人家說得好聽一點,叫作擇善固執;但有時候,簡直就是頑固。例如說,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德文裡的冰箱要用陽性而不是中性?(於是我對自己發誓在我弄清楚這點以前都不會學德/法文)為什麼基督教徒這麼喜歡對其他異教徒傳教,人家要信仰什麼關你什麼事?

  「科學其實不應該只是紙上談兵,實際操作才能檢視你的想法」,這是我在科展告一個段落之後得到的心得。有時候我們都被教育成,能夠回答試卷上的問題,可是一到實驗操作時,腦袋就完全一片空白了。這不是在批評什麼,但是確實,我們班上有很多同學,在回答考卷問題時可以輕鬆拿到高分,但是實驗報告卻要四處去抄別人的。可能有時候因為種種因素,所以妳數據做不出來,這沒關係,這種事常發生,可是後面的思考性問題總可以稍微想一想吧,雖然對我來說,那些問題確實不大簡單(很多以為應該要會的,卻容易在緊要關頭一個子兒都想不出來),但是如果看到老師在我靈光一閃的回答上打了個勾,我會相當開心的。這一點很嚴重,特別是在我經歷過南區學科能力競試後,更是深刻明白自己的不足。

  在實驗室裏,我學會了一項很有用的技巧,到今天還經常用到。他們教我們如何單手拿著試管,而同時用中指和食指把管蓋打開,讓另一手自由活動,做其他事情——像拿著吸量管,小心翼翼地把氰化物溶液吸進管中……等。現在,我能夠一手拿著牙刷,用另一手拿著牙膏,並把蓋打開、擠牙膏,再把它旋緊。

  有時候學習是這個樣子的,學到的東西並不一定是你所預期到的,可是你又另外獲得了你之前沒有想到過會獲得的經驗。這對其他人來說或許不重要,但是對你來說,卻是很珍貴的經歷。

  數學家和物理學家是我認為最厲害的一群傢伙。(不是說我不欣賞化學家與生物學家,而是因為你要知道當一個人的物理跟數學奇爛無比時,很容易產生出崇拜)數學家尤其擁有驚人的想像力,因為他們要把所面對的問題全部抽象化(也或者他們的問題本身就是抽象的)。我想那也是我為什麼越來越聽不懂Numb3rs裡Charlie解釋的原因。(笑)


  這本書裡,其實說穿了,費曼先生只是在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如果你想不出一個辦法,何不動手做?

  也許就像Larry說的,真理一直藏在宇宙中的某一處,你不需要去發明它,只要去找到它就行了。



2008.5.24 越來越搞不懂自己在說什麼只好趕快結束。

P.S 謝謝蘇小銘老師借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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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07/07/01


  今天的天空是什麼顏色的?

  它說人們從不注意天空的顏色。那時的天空是灰色的,亂雜雜。我可以想像當時戰亂的街景,砲彈轟炸過剩下的殘骸和灰燼瀰漫著整片天空,即使戰場遠在幾千百里外,人民的心也都是灰沉沉的。

  那段時期它很忙,忙著收集靈魂。偶爾抱怨,多半是憐憫。死神也會憐憫。它該是個超然的第三者,但是偷書賊激起了它對人類的興趣。它手上躺著一縷一縷的靈魂,有時太多了,多到得用袋子裝著。「人類真的很懂得找死。」

  莉賽爾偷書--正確來說那第一本是撿的--她拾起了回憶,讓弟弟的臉永遠留在夢中。《掘墓工人手冊》,這不該是孩子該閱讀的第一本書,卻是讓莉賽爾明白死亡的那本。莉賽爾偷書,第一次偶然,第二次是不忍心,第三次是成癮。

  她母親幾乎都喊她母豬。天哪,是什麼樣的母親會一直喊一個小女孩--自己的女兒--母豬的?嗯,是莉賽爾的母親,羅莎。一開始我幾乎要替莉賽爾擔心,她該不會又遇到了一個悽慘的收養家庭吧?但是看到羅莎叮嚀著莉賽爾加衣服時,我放心了。她母親愛她。就像那些樸實的鄉下母親們,嘴裡嚼雜著不甚文雅字眼,卻有著一顆善良的心,還有給孩子滿滿的愛。抱著手風琴祈禱丈夫平安返家的女人。媽媽其實很善良也很脆弱。

  「母豬!」噢,那是魯迪,天堂街的另一個孩子,喜歡玩的髒兮兮的男孩,另一個。他多麼渴望莉賽爾的吻。「母豬,來親親嘴吧。」母豬,他總是這麼喊她,就像每個你小時喜歡的、喜歡你的男孩,用盡各種手段只希望你多看他一眼。當他躺在街上,莉賽爾飽含淚水的吻,他收到了嗎?我好想問,魯迪,你收到了嗎?你幸福嗎?

  漢斯有對銀色的眼睛和無比的耐心。他溫柔地對待每個認識的人,每個人都喜歡他。而莉賽爾最景仰他、愛他。他教會莉賽爾識字。那些文字改變了很多人的生命。他令我想起我的爸爸,每個爸爸在女兒心中都是一個特別的存在。上輩子的情人。搖拉著手風琴,瞇起的雙眼,河邊的風,彈錯音後的笑容,亮著火光的半支菸捲。「Papa、Papa。」一個金髮小女孩笑著臉奔向父親的畫面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兩個音節,那麼清脆,卻始終盈盪在耳邊,Papa。「再見,爸爸,你救了我,你教我識字,沒人能把琴彈得比你好,我不會再喝香檳了,沒人能彈得像你一樣好。」充滿氣泡的夏天,爸爸和莉賽爾的那個夏天。

  「真的是你嗎?我是不是從你的臉上拿到這顆種子的?」擁有一頭羽毛般頭髮的麥克斯。偷天空的麥克斯。「告訴我,今天外面的天氣是怎麼樣的?」他想像和元首的拳擊賽,他被痛毆的渾身是血、是傷,元首作弊,可是沒有人在乎,德國人民觀眾在歡呼。他不能理解為什麼他要這樣迫害他們,那群黑髮黑眼的人們。他為莉賽爾寫書,畫的插圖像孩子的塗鴉,卻能讓人淚水盈眶。「是你一直在看著我嗎?」睡在床上的老鷹、不願離開樹的抖字手。「是的,是我。」莉賽爾和她的文字救了他,他則用她最愛的文字回報她。麥克斯久居的地下室,雪人堆起又融化的地下室,最後成了拯救莉賽爾免於死亡的庇護。他在那裡刷著書頁、作伏地挺身。『再一下,再一下伏地挺身就好了。』握緊的手不願意鬆開,鞭子在身上留下傷痕,泛著血,他們被逼著向前走。「莉賽爾!」納粹可以踐踏猶太人的生命,卻無法作賤他們高貴的人性。閃耀著的大衛之星,那麼耀眼,那麼光輝。猶太人的淚水浸滿了1940年代,他們沒有錯,只是歷史向他們的生命開了個大玩笑。

  莉賽爾的洗衣袋擱在地上。依爾莎夫人有著濃濃哀愁的雙眼正望著她。對於莉賽爾來說,在那個物質貧乏的年代,一間收藏成千套書的書房變成最大的寶藏箱。夫人早就知道偷書賊的事蹟了。這個愛書的小女兒一定很像她失去的兒子吧?而偷書賊還在為自己的成績沾沾自喜。倚著窗台的《杜登大辭典》還有一盤快壞掉的餅乾,是份禮物。蒼白纖細的雙腳和飄逸的睡袍。留在梯台上洗淨的盤子,是莉賽爾無盡的道謝。『做的好,莉賽爾。』弟弟的靈魂在微笑。當莉賽爾因憤怒而撕書後,「她已經損失慘重了。」她收到的是一本空白筆記簿。「她的寫作能力沒問題。」這本筆記簿救了她的生命,也令死神著迷不已。

  「我討厭文字,也喜歡文字。我希望我發揮了文字的力量。」

  房間逐漸縮小,偷書賊最後抵達了幾步之外的書架。她用手臂輕觸第一排書架,耳朵聆聽指甲滑過每一本書所發出的刷刷聲,聲音聽起來如音樂或是跑步的節奏。她用最快速度將雙手滑過書架,滑過一排又一排書架。她笑了,她的聲音爬上了喉頭。她最後停下來站在房間中央,來回看著自己的手指與書架,看了幾分鐘。
  她碰到了幾本書?
  她感覺了幾本書?
  她走到書架旁再感覺一次,這次她放慢速度,手掌朝著前方,手部的肌肉感受到書跟書之間形成的高低起伏。在吊燈照射出的明亮光線下,感覺到神奇奧妙,美不勝收。有好幾次,她想從架上抽出一本書,但是她都不敢弄亂書,它們太完美了。(節錄p.119)


  「這裡是天堂街嗎?」

  她吻過、抱過那些她深愛的人們。她所熟知的一切一夜被摧毀殆盡。但她還抱有文字,拯救無數靈魂的文字,擁有力量的文字。

  當她唸起《吹哨客》的字句。「妳一定還要繼續為大家唸下去。」

  「人性怎能同時間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惡?」

  不僅死神,所有人都有同樣的疑惑。


  今天的天空湛藍。

200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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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星吃起來是什麼味道【Strange Universe】




  作者:貝曼 (Berman, Bob)
  編/譯者:傅宗玫
  出版社: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6/05/01


  一個引人入勝的書名便是好書開始的一半。

  這句話我深深在這本書上體會到。頭一次聽到這本書的書名(會說「聽」是因為聽別人說的,不是跑書局看到的),這麼逗的書名強烈引發了我的興趣。事實上,每個聽我提過這本書的人只有兩種反應:要不是「嗄?妳剛剛說什麼?」,就是「等等,妳剛剛說冥王星可以吃?」(我只能說,譯者大人,您太強了!)

  冥王星耶!可以吃!(別看著我,我也不是什麼東西都要放到嘴巴裡嚐味道的怪小孩)吃起來又是什麼味道啊?(well,他倒沒跟你說。不過根據舔過隕石的作者所言,滋味不比冷掉的披薩差。外國人都很討厭冷披薩嘛?)

  以上都不是重點。(真糟啊,說話越來越沒重點[嘆])


  我必須承認,我對物理是又愛又恨,且基本上是恨多於愛。

  身為一個三類組學生來說,這真的很痛苦。物、化、生是必修課程,當你發現有一門課程是無論你如何努力,你終究會發現考卷上的分數只會和運氣成正比時,你就會懷疑自己到底適不適合修讀這門課了。
  
  然而當我翻開這本書,我忽然發現,其實物理課上的專心也不是全然沒用的;在課本上學到的知識不只是紙上空談(例如去運算星球公轉週期或者一顆砲彈在空中炸開後幾秒落地...等等)。其實很多很多小事情背後都隱藏了很多物理小觀念。

  最令我驚訝的是:浴室浴簾為何總是會在淋浴時吸附著你的腳?

  嘿,這還不容易,不就是靜電嗎?

  開玩笑,要是有這麼簡單作者還用混嘛?

  答案是--噹噹噹,「百努利定律」!(百努利?白努力?那是我段考的噩夢)

  有沒有很熟悉呀?嗯哼嗯哼,飛機起飛的原理,它也是功臣之一唷!

  不過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也不是只有五個字這麼簡單。雖然此書上是給這個答案,但是在其他書籍(例如,《愛因斯坦這麼說》【What Einstein Told His Barber】[英文書名比較可愛])中,候選答案還有很多。這也是我在這本書上看到的另一件事。

  以往我們都被教育,或許該說,沒有人告訴我們,所以我們都這麼以為--課本上的知識就是對的。

  但事實是,就算現今的科學如此發達,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未知。

  課本上的說法有的是被證明的事實,有的則是目前大多數科學家所認同的學說(也就是說,尚未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這項論點)。

  一個現象的產生要件不是像1+1=2這麼簡單而明確,它可能參雜了不只一項因素。

  靜電也可能是這個問題的答案「之一」。只是影響的大小差異而已。


  哎哎!當然他也不只說打開車窗你的文件會迅速被吸出窗外(還是「白努力」定律),或是被大自然調音的救護車鳴笛聲(都卜勒效應)這種事而已。

  愛美的女生請看過來,他還教妳怎麼防曬哩!例如沙灘陽傘比不上一棵大樹!

  同時我也弄懂了為何他說「在玻璃外的光子不是最後進入玻璃內的光子」。(其實是指波長會改變[感謝蘇小銘老師!])


  在這裡,我再問一個問題。

  為什麼會形成重力?

  你可能會告訴我,因為根據牛頓定律,有質量的物質之間會產生一股吸引力,同大反向同時吸引彼此靠近。

  可是,為什麼物質之間一定會產生這股力呢?難道它就是造物者創造的奇蹟,神奇地存在著嗎?

  愛因斯坦說,重力是時空扭曲的結果。

  舉個例子,假設現在二維的桌上有一張攤開的手帕,我們拿了一顆鉛球放在中間,手帕因為鉛球的重量而向下凹陷了。那麼我們再拿一顆彈珠,從手帕的邊緣將彈珠射入,當彈珠經過凹陷的部分時,它就會沿著邊緣慢慢往中間運動。See!彈珠不就是被鉛球「吸引」了嗎?但因為我們的假設是二維的空間,所以我們看不見轉變成三維的中間下凹處!

  只要將二維空間換成我們現在生活的三維空間,而那假想實驗中的第三維則是現在我們看不到的第「五」維(會這樣說是因為有人認為時間是第四維),或許就能夠解釋重力的存在了!質量改變時空!(感謝蘇小銘老師的漂亮簡單易懂舉例說明!!)
  (我甚至有個瘋狂的想法,或許並沒有所謂「第五維」,而是第四維時間+三維空間的混合。[笑])


  好了,我想我不要再說了!快去看書吧!因為書裡還會告訴你更多有趣的日常生活小常識!像多少錢可以命名一顆星星、你眼中的彩虹不是他眼中的彩虹、人類的祖先是生活在水中?......

  好了好了!我不說了!

  總之,這本書絕對會讓你重新再愛上一次物理!也或許沒有......但起碼他絕對會讓你覺得物理可愛許多!


延伸閱讀:
部分試閱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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