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 already known (2009.10更新小片段)

標題:You've already known
配對:Vince/Eric
等級:用粗口來算的話絕對是NC-17,但我永遠是NC無能的PG-13
概要:Erice早就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
相關集數:第一季全(因為我只有看過第一季全,囧)
字數:1467
聲明:他們不屬於我;但我希望他們屬於彼此。沒有賺任何一毛。



  你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來臨。


  當你抱著籃球,看著他雙手插在口袋裡,一對眼睛在太陽底下絕對該死的耀眼到能迷倒全年級的女孩──包括你喜歡很久的Sarah Lum──你對他說「你太漂亮了,打籃球會把你的臉蛋刮花。去演戲吧!」時,你就知道了。


  所以當Vince帶著他那百萬笑容,踏進你工作的灰頭土臉的Sbarro時,你一點也不驚訝,因為你早就知道了。

  你盤起手,假裝毫不在意。你知道你看起來糟透了,頭髮上薰滿了白色斑點,指甲裡還卡著他媽的番茄醬,這種鬼樣子,就是為什麼你討厭在工作時看見任何認識的人,包括你媽。

  他朝你咧開嘴,就像電影院外面張貼的巨幅海報,牙齒閃亮的像用漂白劑洗過那樣。

  你知道他為什麼回來:他成功了,現在他是最炙手可熱的新星,全美國的少女都想爬上Vincent Chase狗屁的床;所以他回來了。

  你想嘲笑他在新電影裡的角色像個娘們,也不會對任何人承認你在首映的那一天特地請了假就為了擠進那見鬼的破電影院。你有種不好的預感,每他當露出這種笑容,就表示他又有什麼麻煩事要你幫忙,就跟高中時代一樣,他會抱著一疊化學實驗報告,對你露出那種可憐巴巴的無辜笑容──你永遠無法將紙張摔在他臉上對著他說「見鬼去吧不」的那種──是的,永遠無法。

  你早就知道,那一個晚上不管怎麼事情怎麼發展,經歷一連串對罵和針鋒相對後,你還是一定會在半夜全部打包收拾好,隔天就跟著他上飛機直達LA。因為他是Vincent Chase。

  你早就知道。


  你沒有怕過。即使面對在LA人海裡如魚得水、隨時都可能張嘴一口把你吃掉讓你屍骨無存的嗜血大鯊魚Ari都沒怕過。

  你敢跟他對吼,因為你知道有天那個見錢眼開的經紀人會為了三十億把Vince扒光扔在鏡頭前給男人上──當然現在他會先從狗屁倒灶卻價值百萬的商業爛劇本開始。不,你不會讓他這樣把Vince的事業毀掉。

  從Vince把你從NewYork綁架過來的那天你就知道了。

  「E!讓Vinny接那部該死的電影!」Ari的大吼讓你把手機拿遠離耳朵三吋。

  「這跟我無關。你要他接那部狗屁電影,就自己去說服他!我只是個他媽的小跟班!」

  「Shit!去你的,披薩小子!要是他不接那部戲,你就等著你那可憐的小屁股被踹回被蟲蛀爛的狗屁大蘋果吧!」一串咒罵後接著是空洞的天殺撥號音。他掛你電話。這種事太常發生到你早就習以為常。你瞪著手上的捲起的劇本五秒鐘,將它扔進垃圾桶。


  你不知道Vince是怎麼想的,但是你真他媽的討厭LA快令人窒息的空氣還有那個Billy Walsh。不只是因為他口口聲聲用他那討厭的口音叫你「小官僚」讓你想一拳揍上他狗娘養的臉──這裡不是Queens,但是生存法則同樣適用──而是他貼著Vince,對著他的臉噴著氣說要幫他口交的樣子。就算他是個他媽的世紀天才導演也不行。即使他對著你攤手說那只是個玩笑,Vince臉上也還是掛著那個無所謂的迷人笑容,但是忽真忽假的氣氛就像陌生而墮落的天使之城,不停旋轉讓你覺得自己蠢的像個傻蛋。

  當Vince的手擱上的你肩膀,你只能夠嘆口氣,對他擠出一個微笑,將自己那「收拾行李帶著可憐的小屁股滾回Queens」的念頭狠狠壓下。

  你早就知道。


  只是有時,你會忘記自己來到這裡的原因。種滿棕櫚樹的大街上穿著丁字褲的辣妹和100度高溫會讓你盯著好萊塢刺眼的白色招牌,想著它為什麼還不掉下來砸死自己。

  而總是在這種時候,那雙探來的手將你拉入一個懷抱,讓你記起自己兩個小時前還站在天殺的黑色禮車前,用著手機和Ari或是其他老早該下地獄去的混帳周旋的原因。酒吧洗手間的隔間很擠,而腰上似緊似鬆的束縛讓你的呼吸變得又淺又快,濃黑的鬈髮騷得你的脖子很癢,卻是那麼熟悉。一個吻落在頸和肩的交界,你提醒著自己隔天記得穿上那件立領的條紋襯衫。只有那聲嘆息在你耳邊將那個字母重複拉長,最後消散在空氣清新劑裡中,就像你早就知道的那樣。一直都知道的那樣。


  「E──」



  -Fin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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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寫了。(無奈地攤手)
好吧,角色個性可能不太像,除了滿嘴的髒話。畢竟我只有看過第一季少的可憐的8集[一集還只有短短30分鐘不到]。(再度無奈地攤手)
網路上的slash少的可憐,更別說是fan vid了......明顯就是在逼我動筆...(插腰)
但是腹黑的Vince跟小媳婦一樣的Eric真的很萌啊!!JQ滿滿。XD
重點是我想寫第二人稱。=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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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舊帳的時候才發現竟然有這麼可愛的一小片段,顯然是當初插不上去的,也順手貼上來吧。


  「My boy!」

  「什麼風把你吹來,大明星?」你盤起手,假裝毫不在意。你知道你看起來糟透了,頭髮上薰滿了白色斑點,指甲還卡著他媽的番茄醬,這種鬼樣子,就是為什麼你討厭在工作時看見任何認識的人,包括你媽。

  「東風!」他咧開嘴,牙齒閃的像用漂白劑洗過一樣。

  「LA在西邊。」你指出。

  「我知道。」他繼續笑著,「你現在有空嗎?」

  「那得看是什麼事。」你瞇起眼睛。你有種不好的預感,每他當露出這種笑容,就表示他又有什麼麻煩事要你幫忙,就跟高中時代一樣,他會抱著一疊化學實驗報告,對你露出那種可憐巴巴的無辜笑容──你永遠無法將紙張摔在他臉上對著他說「見鬼去吧不」的那種──是的,永遠無法。

  他轉頭,對著你身後的Lily拋出個魅力滿分的笑容──Vincent Chase專屬的那種──「借你們店長20分鐘,漂亮女孩!」

  你不用想也知道Lily就這樣把你賣了。



20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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